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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智部·经务卷八 曹玮

曹玮在泰州时,环庆属羌,田多为边人所市,单弱不能自存,因没彼中。玮尽令还其故,以后有犯者,迁其家内地。所募弓箭手,使驰射较强弱,胜者与田二顷。[边批:诱之习射。]再更秋获,课市一马,马必胜甲,然后官籍之,则加五十亩。[边批:官未尝不收其利。]至三百人以上,因为一指挥,要害处为筑堡,使自堑其地为方田环之。立马社,一马死,众皆出钱市马。[边批:马不缺矣。]后开边壕,悉令深广丈五尺,山险不可堑者,因其峭绝治之,使足以限敌。后皆以为法。

译文

玮任职泰州时,环、庆两地骑战原属于羌人的田地,多数被边境的汉人所收购,但因此地汉人势力单薄,无法保护自己,因而往往又被羌人侵占。曹玮于是命令羌人归还所有的田地,若有违犯的羌人,一律将他们迁徙至内地。

曹玮又招募善于骑射的弓箭手,并要他们比赛骑马射箭,胜的人赏给二顷田地的马,又规定下一次秋收,获得赏田的弓箭手一定要买一匹担当得起骑战使用的马,再由官方统一登录于簿籍之内。这些都能做到,再加赏田地五十亩。这样的弓箭手每累积到三百人,便成立一个团,每团设一个指挥。曹玮在地势险要处建筑堡垒,让士卒自己开辟土地,再圈围起来做为马社,一匹马死了,由众人共同出钱买马。曹玮又在边境上挖掘濠沟,要求濠沟的深度,宽度得达到要一丈五尺。山势险峻无法挖掘的,就利用峭壁修建防御工事,后来各州都起而效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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