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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智部·见大卷一 邵雍

熙宁中,新法方行,州县骚然,邵康节闲居林下,门生故旧仕宦者皆欲投劾而归,以书问康节。答曰:“正贤者所当尽力之时。新法固严,能宽一分,则民受一分之赐矣。投劾而去何益?”[边批:正论。]

[冯述评]

李燔[冯注:朱晦庵弟子]常言:“人不必待仕宦有职事才为功业,但随力到处,有以及物,即功业也。”

莲池大师劝人作善事,或辞以无力,大师指凳曰:“假如此凳,欹斜碍路,吾为整之,亦一善也。”如此存心,便觉临难投劾者是宝山空回。

鲜于侁为利州路转运副使,部民不请青苗钱,王安石遣吏诘之,曰:“青苗之法,愿取则与,民自不愿,岂能强之?”东坡称侁“上不害法,中不废亲,下不伤民”,以为“三难”,仕途当以为法。

译文

宋神宗熙宁年间,王安石的新法正在推行,州县之间都骚动起来。邵康节(邵雍,范阳人)隐居山林间,一些做官的门生旧友,都想自举罪状辞官回乡,因而写信问邵雍的看法。邵雍回答他们说:“现在正是你们应当尽力的时候,新法固然严厉,能宽松一分,人民就能受到一分实惠,自举罪状辞职有什么好处呢?”[说法公正。]

[冯评译文]

李燔(宋?建昌人,从朱熹求学)常常对人说,不必等到取得官职才建功立业,只要随处尽力,服务人群,就是功业了。莲池大师(明朝杭州云栖寺的僧侣)劝人做善事,有人以无能为力推辞,大师指着凳子说:“假如这张凳子倾斜阻碍通路,我把它摆正,也算是一件善事啊!”有这种存心,便会觉得面临困难便辞官不管,就好比进入宝山而一无所得。

鲜于侁(宋朝人)任利州路转运副使(掌管军需粮饷水陆转运的官),有些农民不申请青苗钱(宋朝王安石所行的新法,把谷物贷给农民,取二分息),王安石派官吏质问他,鲜于侁回答说:“青苗法规定:愿意申请的人民就贷给他,不愿意的怎能勉强呢?”

苏东坡先生称赞鲜于侁对上不妨害法令施行,居中不照顾到亲人,对下又不伤害人民,三方面都兼顾到,实在不容易。

做官的人应该多多效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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