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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智部·迎刃卷四 马默

宋制:沙门岛罪人有定额,官给粮者才三百人,溢额则粮不赡;且地狭难容。每溢额,则取其人投之海中,寨主李庆一任,至杀七百余人。马默知登州,痛其弊,更定配海岛法,建言:“朝廷既贷其生矣,即投之海中,非朝廷本意。今后溢额。乞选年深、自至配所不作过人,移登州。”神宗深然之,即诏可。著为定制,自是多全活者。默无子,梦东岳使者致上帝命,以移沙门岛罪人事,特赐男女各一。后果生男女二人。

[既活人命,又劝勿恶,真乃菩萨心肠、圣贤遗风。]

译文

宋朝时候的规矩:沙门岛监禁的犯人有一定的数额,官府供给粮食限定三百人。人数超过时粮食并不跟着增加;而且沙门岛地方狭小,人一多更难以容纳。往往在超过限额时,就把犯人投入海中。寨主李庆一在任两年之间竟然这样杀了七百多人。

马默(成武人,字处厚)任登州知州时,痛恨这种弊端,重订配海岛法,建议朝廷,既然给他们生路,却又把他们投入海中,实在不是朝廷的本意。今后凡是有超额的情形,就选那些到配所年代最久且没有过错的人,移送到登州。

神宗皇帝深以为然,就下令此为定制。

从此保全了很多人命。

马默本来没有子女,后来梦见东岳使者传达上帝的命令,因为移送沙门岛犯人的事,存活了很多人命,特别赐他儿女各一人。

后来果然生了一男一女。

[冯评译文]

既存活人命,又能劝人改过迁善,真是菩萨心肠,圣贤作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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