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瑾妻,山阴葛氏女也。瑾素弱,葛善为调节,使读书。成化中,以进士为分宜令,葛与俱往。其明年,瑾病愈时,而库所贮折银尚数千两,邻境有因饥作乱者,聚徒百人,将劫取。县固无城郭,寇卒至,诸薄丞挈家去匿,葛独分命家人力拒其两门,乃迁白公于他室,[边批:不慌不忙,有条有理。]埋其银污池中,著公之服,升堂以候贼。贼至,则阳为好语相劳苦,尽出其所私藏钗珥衣服诸物以与贼,贼谢而去,不知阴已表识,竟物色捕得之。
[议]
白公衣,合让与此妇穿戴。
译文
明朝人白瑾的妻子,是山阴葛家的女儿。白瑾的身体一向虚弱,但葛氏看他是位有为的青年,就经常鼓励他奋发读书。果然不负葛氏的期望,到了宪宗承化年间,白瑾高中进士,并且被任命为分宜县令。葛氏也跟着白瑾一起到任所。
第二年白瑾病好了,而县库里有几千两银子的积蓄。那时邻县发生大饥荒,饥民群起抢劫。分宜县城并无守备的城郭,盗贼突然而至,县衙内上上下下的大小官员,都带着家小逃难,只有葛氏指挥家人,先加强大门和院墙,再把丈夫白瑾安顿在内室,然后把银子埋在泥池中,最后她自己穿上丈夫的官服,到县衙等暴民到来。
暴民进城后,葛氏假意热诚招待,把家中所藏的首饰衣物都拿给暴民,暴民心满意足的离去,不知葛氏早已暗中作了记号,后来官府就根据衣物上的记号进行调查追缉,加以逮捕。
[议译]
白瑾这一身官服,该让给妻子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