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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七 贞节先生

汉,陈留外黄范丹,字史云,少为尉,从佐使檄谒督邮,丹有志节,自恚①为厮役小吏,乃于陈留大泽中,杀所乘马,捐弃②官帻,诈逢劫者。

有神下其家曰:“我史云也。为劫人所杀。疾取我衣于陈留大泽中。”家取得一帻。

丹遂之南郡,转入三辅,从英贤游学十三年,乃归。家人不复识焉。陈留人高其志行,及没,号曰贞节先生。

①恚(huì):怨恨。

②捐弃:抛弃。

【译文】

范丹,字史云,汉代陈留郡外黄县人。青年时代,范丹任尉从佐使,为奉送官府檄文曾晋见过督邮。范丹志向远大,他怨恨自己只是一个干粗杂活的小吏,于是,在陈留郡的一个大沼泽里,范丹杀死了自己所骑的马,把官帽和头巾丢在地上,造成一种遭强盗抢劫的假象。

一个神灵降临到范丹的家里对他的家人说:“我是史云,路上遭遇抢劫被强盗杀死,赶快到陈留郡的一个大沼泽中去领取我的衣服。”家里的人立即赶到那里,找到了范丹的一块头巾。

范丹离开陈留郡后去了南郡,随后又转入三辅地区,他拜能人贤士为师,十三年后才返回家乡,家里的人已经不认识他了。对范丹的志向行为,陈留郡的人非常敬佩,范丹死后,人们把他称为贞节先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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